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。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。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。
会员按照履行义务和缴纳会费的情况分为普通会员、特别会员、永久会员。
一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1. 会员的权利
(1)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、会议及专业培训;
(2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3)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;
(4)佩戴红十字标志;
(5)有退会的自由。
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。
2. 会员的义务
(1)认真学习、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,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;
(2)遵守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;
(3)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;
(4)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;
(5)按《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缴纳会费。